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更新时间主要取决于失信信息的纳入期限和删除或更正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如果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若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延长其失信信息的期限一至三年。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更新时间一般为两年,但在积极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的情况下,可能会提前删除。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抗拒执行情节严重,则期限可能延长至三年甚至五年。
建议:
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避免失信信息被长期记录在信用报告中。
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确保及时更新信用报告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