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到达时间主要取决于要约的具体形式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承诺到达时间的确定方式:
当事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并且承诺需要到达要约人。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即时作出。这意味着承诺必须在对话完成后立即作出,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对方。这个“合理期限”通常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信件或电报的邮寄时间、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等。
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
建议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建议明确要约中承诺的期限,以避免因承诺到达时间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如果要约中没有明确承诺期限,应当尽快作出承诺,并与对方确认承诺的到达时间,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