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后缴纳罚金的方式如下:
罪犯需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通过银行柜台或手机网银将罚金一次性或分期转到指定的法院账号,并备注案件号和缴款义务人的名字。
罪犯也可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咨询,或到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通过扫码、刷卡等方式缴纳。
若罪犯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对于无法主动缴纳罚金的罪犯,法院在发现其有可执行的财产时,应随时追缴罚金。
若罪犯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
建议
尽早缴纳:为了表现出悔罪态度,建议罪犯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尽早缴纳罚金。
咨询法官:若对缴纳方式或期限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咨询。
保留凭证:缴纳罚金后,务必保留相关凭证,如银行回执等,以便向法院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