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办理公证,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提供法律保障,从而避免或减少诉讼的发生,节省时间和资源。
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并且可以直接采用,无需进一步核查。
公证能够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家庭财产、人身关系、知识产权等方面,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权益。
公证机构负责对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调查,从而防止不法经济活动和无效合同的出现,并提供必要的法律证明。
在涉外场合,公证可以帮助国内文书得到国外相关机构的认可,对于出国留学、注册商标等具有国际需求的活动尤为重要。
某些公证文书,如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
公证机构具有行政和公示性质,其出具的公证书具有社会公信力,有助于提高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公证在预防纠纷、提供法律证据、保护合法权益、审查与证明、国际认可、执行效力以及提升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公证,可以有效提升法律行为的可靠性,减少法律风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