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也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 实际出资人与他人(名义股东)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这种安排下,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是真正的出资方,但其身份并不对外公开,而是由名义股东(显名股东)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代表其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股权代持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包括特定身份的主体因规避法律、政策或纪律规定而选择代持,或者出于隐私、投资目的等其他考虑。尽管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它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代持股协议可能无效,投资权益不能直接归属于实际出资人,而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股权代持涉及三方面的法律关系:
1. 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两者之间的代持协议;
2. 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公司治理、权益分配等;
3. 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可能涉及第三方对代持股份的认知和权益保护问题。
股权代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得到了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需满足一定条件,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
综上所述,代持股份是一种复杂的股权安排,涉及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的隐性协议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在进行股权代持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并妥善处理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