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的违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普通食品被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和保健功能,如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力、预防和治疗腹泻、抗过敏等。例如,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腹和-MAXIR益生菌固体饮料就因此类宣传被罚款3万元。
食品广告中使用了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开胃”、“清热”、“解暑”、“排毒”、“杀毒”、“预防肠道传染病”等。晋中市某食品批发部因此被罚款10000元。
广告中宣传的食品功效与实际不符,如宣称具有美白淡斑、提亮嫩弹、抑制黑色素等功效,但实际产品并未具备这些功能。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被罚款6000元。
食品广告中宣称的营养成分含量与实际产品不符,如宣称“富含膳食纤维”,但实际含量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因此被罚款4000元。
食品广告中使用低俗且误导性的宣传用语,如将酸奶效果与男性性功能进行关联,暗示具有壮阳效果。Blueglass品牌因此被罚款40万元。
未经审查就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保健食品广告中包含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或证明等。
以上是食品广告中常见的违法情况,建议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和发布食品广告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