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履行的期限一般为 15天。具体规定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和第49条,履行通知通常会指定15天的履行或异议期限。次债务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通知一般规定三天内履行,逾期不履行法院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执行通知书没有具体履行时间限制,但执行案件通常设定为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义务。
综合以上信息,通知履行的期限一般为15天,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