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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无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43:47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证据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

与原件、原物复印件不相符的证据:

证据必须是真实、完整且未经篡改的,任何与原件、原物不相符的复印件、复制品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与本案事实无关的证据:

证据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联,与案件无关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证据的形式和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则该证据无效。

内容不真实的证据:

证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任何虚假的证据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证人或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据:

证人和提供证据的人必须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否则其证据无效。

通过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这些方法获取的证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未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单据或文件:

任何没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单据、文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未出庭的证人证言无效。

未经公证或认证的证据:

某些证据需要经过公证或认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公证或认证的证据可能被视为无效。

侵犯他人隐私权获取的证据:

例如,通过窃听器获取的证据,因侵犯他人隐私权而无效。

非法获取的录音证据:

在录音过程中使用逼迫、胁迫手段或未经对方同意而录制的录音,可能被视为无效证据。

未经对方认可的证据:

单方制作且未经对方签字确认的单据,不能证明对方亦表示认可,因此可能无效。

无法核实的证据:

如果证据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这些无效证据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均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证据将不能被法庭采纳。建议在收集和使用证据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