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具有以下商品属性: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意味着发明人或其合法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排他的,即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该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时间性指的是专利权具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即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一旦期限届满,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专利权只在授予该专利权的国家或地区内有效。如果发明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保护,需要分别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虽然专利本身不是商品,但专利权的持有者可以将其权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主体,从而获得经济利益。这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的行为使得专利具有了一定的商品属性。
综上所述,专利虽然是一种法律概念,但由于其可以许可使用和转让,因此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可许可使用与转让性等商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