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 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
定义:由支付你收入的单位或个人(比如公司、雇主)在发放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时,直接从中扣除应缴的个税,并代你向税务机关缴纳。
优点:简便快捷,你几乎不用操心税务问题,一切都由单位搞定。
示例:小张在某公司月薪为15000元,根据当前个税起征点(5000元)及税率表,小张每月需缴纳个税约为(15000-5000)*10%-210=790元。这部分钱,在小张收到工资前,就已经被公司代扣并缴纳给税务局了。
定义:适用于那些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等特定情形的纳税人。你需要自己计算应缴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税务局官网、APP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完成上一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
示例:假设某人年收入为15万元,其需要自行计算并申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和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经营所得:采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比例税率征收,税率为20%。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 “五险一金” - 扣除数)×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应发工资 - 四金 - 5000)
其他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医疗、购房贷款利息等。
预缴与汇缴:个人在每月的工资收入中进行个人所得税预缴,每年3到6月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缴,确认全年的收入,并进行多退少补。
通过以上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旨在确保税收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同时给纳税人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