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规避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采用不当手段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漏洞,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以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而且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使法院难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利用法律漏洞;
采用不当手段,如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逃避执行;
故意毁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避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