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通常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的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全申请的管辖法院如下:
可以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也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应当向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可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在选择管辖法院时,需要考虑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诉讼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当事人可以选择最有利的管辖法院,例如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