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肉刑是指 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例如冻、饿、烤、晒等手段。这些手段并不直接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但会导致其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在法律上,变相肉刑被视为刑讯逼供的一种行为方式,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并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
具体来说,变相肉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长时间饿冻
2. 站立
3. 罚跪
4. 晒烤
5. 使用强烈灯光照射不准睡觉
6. 轮番不断审讯
7. 不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休息等
这些手段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严重阻碍了我国刑事法制文明建设。因此,应当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并实行刑讯逼供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以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