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费用的标准因地区和鉴定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情况:
一类房屋: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500元)。
二类房屋: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三类房屋: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非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一类、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
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请注意,这些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