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少人称为集体”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两个人以上就可以称为集体。
三人以上才可以称为集体。
十人以上的群体可以称为集体,并且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团体一般要有20人以上,但一个人不能称为团体,需要至少三个人才能形成一个群体。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至少两人:这是最早且权威的定义,认为两个人以上即可形成集体。
三人以上:这个定义在一些情况下也被接受,尤其是当涉及到具体的法律定义时,如集体仲裁中的规定。
十人以上:这个定义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使用,例如劳动争议仲裁中的集体仲裁案件。
因此,集体的构成人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至少需要两人以上。在具体应用中,还需结合不同的法律和社会背景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