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中国需要以下手续:
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有效的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及中国签证证件。
出生证明、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
住房保障证明、经济保障证明(如申请人已满18周岁)。
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以内有效)。
健康证明。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其他与申请国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境外出具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需要经过我国驻外领事馆的认证,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向拟定居地的市级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地市审核后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复核,然后再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手续费50元(无论批准与否都不会退还)。
国籍证书证件费200元(在发证时收取)。
批准入籍后,凭入籍证书和受理机关出具的入户通知书,在60天以内向当地的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申领居民身份证,正式成为我国公民。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考虑聘请专业的移民律师或顾问,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并符合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