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战略目标,通过合并、收购、资源整合等方式对企业的股权、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的经济活动。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成一家新企业,原企业的法人资格被取消,融入到合并方中。
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但交易后目标公司仍然存在。
对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未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其他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包括将其他企业的资源整合进自己的企业。
通常包括扩大市场、壮大公司、追求规模经济、获取先进技术与人才、跨入新行业、收购低价资产从中谋利或转手倒卖、买壳上市等。
包括承担债务式、出资购买式、控股式、授权经营式和合并式等。
自愿协商、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权益、不形成垄断和妨碍公平竞争等。
包括清产核资、可行性报告、征求各方意见、兼并意向性协议、政府审批、签署兼并协议、实施兼并、办理手续等。
包括可行性报告、职工意见、企业基本情况、债权债务材料、兼并协议等。
兼并重组是企业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可以促进企业扩张、提高经济效益,并可能带来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