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填写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的国家标准简化汉字姓名。
填写男或女。
填写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的出生日期。
填写省、直辖市。
按实际填写,如未婚、已婚、离异等。
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须如实选择,如干部、工人、农民等。
填写全称,注明职务。如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填写现在的单位,并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须写清单位的具体地址门牌号码。
建议到出入境管理局时再照,需要近期免冠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此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特殊情况如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所有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和监护人的委托书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时到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