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办,全称为乡村工作办公室,是负责乡村工作的中央领导机构和相关负责人的统称。其职责包括:
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工作。
负责制定和执行村镇建设规划,包括农房管控和农村宅基地管理。
负责指导和监督村容村貌的改善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指导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业发展和水利工作。
负责农业服务、水利、农机以及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负责制定和执行街道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计划。
乡村办通过这些职责,旨在加强乡村治理能力,促进农村社会事务的有序开展,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农村社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