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慢病报销的金额和比例根据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包括参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病情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级别)、治疗地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是否同时患有多种慢特病等。以下是具体的报销规定:
每位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以获得100元的报销额度,对于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这类慢性疾病的患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00元。
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的治疗费用,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的不同,被分为八类不同的级别,每一级都有相应的年度报销限额。最低级别的慢特病患者每年至少可以获得5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而最高级别则高达18万元。
在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内接受治疗时,可报销70%。
若选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就医地点,则报销率为60%。
当需要在一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慢性病药品零售店购买药物时,报销比例调整为55%。
门诊慢特病费用不区分甲、乙类,按照统一支付比例。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89%,居民医保7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80%,居民医保70%。
职工医保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转诊的就医人员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转诊的就医人员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的年度起付线职工医保为500元,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年度起付线为400元。
对于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病进行部分补偿,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城镇职工患者报销比例为85%(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分别为95%)、91.2%(门诊特病),居民医保患者报销比例为70%(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分别为85%)、85%(门诊特病)。
综上所述,特慢病的报销金额和比例较为复杂,建议患者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