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通常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具体的申请流程一般是: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 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步核实后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3.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复审后,将申请提交至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4. 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