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瑕疵可能导致股东权利受限,具体限制的权利主要包括:
出资瑕疵的股东可能会被限制行使表决权,因为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与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直接相关。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出资瑕疵可能影响这一权利。
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在公司清算时,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在公司破产、解散、清算时,出资瑕疵的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资本补交的责任。
瑕疵股东对资本补充责任不享有时效抗辩权,即公司或其他股东请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时,瑕疵股东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这些限制通常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规定,并且如果股东请求认定这些限制无效,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出资瑕疵并不直接导致股东资格丧失,股东依然享有股东资格,只是其部分权利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