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是指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具体认定条件包括: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家庭成员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连续30天以上均处于失业状态。
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通常指城市居民家庭,不包括农业户籍家庭。
此外,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街道(乡镇)认定的制度,并畅通申请认定渠道,便利居民在家门口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