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包括以下几类:
这些企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受到人民法院处罚,从而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这些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这些企业涉及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
这些企业在海关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被海关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这些企业在金融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这些企业存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或阻碍统计调查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被统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这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例如,在医药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会被国家医保局公布并列入失信名单。
这些失信企业将面临多种信用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限制取得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失信信息等,对其经营和信誉造成严重影响。建议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