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具或填写收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收据应详细记录交易的时间、地点、金额、物品或服务的描述等重要信息,以便日后核对和查证。
收据应由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单位出具的收据应加盖公章,个人出具的收据则应加盖私章或签名。
收据作为交易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对于重要的收据,可以采取复印或扫描等方式进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收据应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出具,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信息模糊或无法核实。
具体的数额应使用大写,避免使用简化字或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
应记录清楚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是代别人收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简单明了地描述所收款项的性质,如商品名称、服务项目等,以便于理解。
收据一旦填写,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同时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纸张质量、印刷质量、联数和尺寸规格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选择质量好的收据本有助于保证其长期保存和可读性。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确保收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