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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合同的3大必备条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8 09:05:14    

职场“小白”,不知道怎么写合同,不知道合同条款怎么设计,担心合同约定的不好存在合同争议。确实如此,但今天聊的重点并不是让你怎么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帮忙,而是在没找律师的前提下,你必须知道一份合同必须具有的三大必备条款: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说人话,拿买卖交易来说,即谁跟谁买?买什么?买多少?合同具备上述三大必备条款,一般情况下合同才能被认定成立,而其他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条款,以及还对条款的理解上存在争议的情况,一般都可以通过法律的规定来后续弥补解释。

·那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其他条款内容,又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确定呢?看下文,三步搞定:

合同生效后,要是就合同所涉及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三步进行逐一确定:

(一)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1条的规则确定(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

例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对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双方存在争议怎么解释?看下文,一般分四种情况:

(一)有相对方的: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

(二)无相对方的: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一般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若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有人会问,那要是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怎么解释呢?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若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还有人会问,对合同条款进行过涂改变更,导致内容约定不明确,事后发生争议又怎么解释呢?如果合同条款进行过涂改变更,事后当事人又扯皮不承认涂改变更过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默认推定该部分内容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