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权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和申诉、控告、检举权
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权
通信自由权
就业权
休息权
财产所有权
继承权
特殊劳动安全保护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平等权利
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男女同工同酬
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男女平等
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生育自由和相关保障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禁止卖淫、嫖娼
婚姻自主权
禁止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权利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生育自由和相关保障
这些权益旨在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个方面的平等地位,确保她们的基本人权和尊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