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失业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失业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求职证明(县/区就业局出具);
居住证明(非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此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属于自主创业人员)。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中心以获取更详细的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