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 不能买卖,买卖驾驶证分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此外,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1.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2.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买卖驾驶证分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