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的原因主要包括:
税费改革后,农业税负担普遍增加,农民负担有违公平公正,因为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不同的财税制度。
农业税的征收成本远远大于所收的农业税,这导致效率低下。
发达国家不仅不征农业税,还对农民实行各种直接补贴,如果再征农业税,会削弱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缓和农村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
减免农业税是扩大内需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中国出口面临严峻形势,扩大内需的压力增大。
取消农业税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减轻了农民的税负,改变了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不公平税收负担。
随着工商业的崛起,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经济结构在升级,农业比重逐步降低,国家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经济能力。
国家财政状况好转,有财力对农业实行直接补贴,取消农业税也有较强的财力支撑。
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惠农补贴政策,如粮食补贴、种植大户补贴等,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取消农业税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重要政策调整,它标志着中国从农业支持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