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的支付标准和金额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支付标准和相关细节:
公司应当支付员工所欠的工资,并进行补发。
公司应当支付员工欠缴的社保费用。
由于破产清算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雇补偿:如果公司在破产倒闭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雇,公司还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时,员工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所欠工资
欠缴的社保费用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违法解雇补偿(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将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和清偿顺序来确定。建议员工在破产程序中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破产管理人或相关部门提出工资和补偿金的支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