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廉租房的申请地点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申请家庭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
申请家庭需在衢州建设信息网、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将申请人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拨打市住建局监督举报电话3023495或市住房保障中心3891138、3891115进行反映。
申请家庭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或凭身份证(含家庭成员)前往就近社区或市住房中心(东河沿30号)一楼办事大厅申请。
2010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首批申请家庭已通过审核,并公示结束,新申请户审核户数共有525户,其中通过审核342户。
2010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限价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9.5万平方米。
建议您根据最新政策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和地点,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