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光华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周光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周光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5年9月7日,邝光华被江西省高院通告以受贿罪,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邝光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39.3613万元、美元2252.5元(其中70万元未遂)。
邝光华明知其亲属在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仍违法指示下属予以关照,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4年10月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邝光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六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邝光华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六十万元。
2017年3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某华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周某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六元。
周某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光华寮”是一栋位于日本京都市的5层公寓,原为二战时京都大学为中国留学生租赁的学生宿舍。
1967年,涉及中国财产继承的案件,被告人为现年81岁的中国留学生及其他4名中国留学生。
该案涉及中国政府对国民党政府在日本房产所具有的当然继承权,日本最高法院尚未作出最终裁决。
2009年12月22日,武汉私立光华学校欠债案全部执行完结,涉及近4000名债权人,涉案金额达7300万元。
学校法人、校长何光华突然“蒸发”,学校垮掉,引发大量债权人追讨债务。
这些案件涉及不同人物和不同的法律问题,包括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杀人以及财产继承等。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