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流程一般需要 12个月内完成。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但通常只要上市公司提交的资料齐全,不会超过20个工作日。
投资者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综合以上信息,上市公司收购流程从开始公告到最终完成,一般需要12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如资料准备、审核流程等)有所延长,但大致框架和关键时间节点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