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来说,物业公司可能由以下部门负责监管:
1. 房管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以及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
2. 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将物业管理处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则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3. 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受房管局监管,房管局是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4.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确保物业公司的运营和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