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的管理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管理犬只留检所,捕捉流浪犬,并将它们投送留检所。
负责依法开展养犬管理登记,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遗弃、虐待犬只等。
负责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加施免疫电子标识,并协助确定烈性犬品种,扑杀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发现流浪狗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捕捉,并联系专业机构如动物保护组织或流浪狗收容所。
有义务确保犬只得到妥善管理,如外出时必须给犬只束上犬链或犬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当遇到流浪狗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联系上述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