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收容教育制度在中国并未被废止,但执行情况和范围存在差异。目前,全国有116个收容教育所,主要分布在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市区中。以下是部分省区收容教育制度的情况:
安徽:2005年前后,安徽省的17个收教所因不符合条件被关闭,实际上已经废除了收容教育制度。
江西:自2006年3月起,江西省就不再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收容教育。
宁夏、青海、西藏:这些地区一直未设立收容教育所,因此不存在废止问题。
山东济南:收容教育只针对卖淫女,且使用较少。
全国多个地区:表示正“逐步收紧”收容教育制度。
北京、天津:执行较为严格,对卖淫嫖娼人员一律收教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收容教育与我国立法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宪法中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存在冲突,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因此受到广泛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