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部长,因搞工程腐败、收受贿赂被判刑。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在美国洛杉矶有三处豪宅,价值人民币两亿元,还有在美国和瑞士的存款,总共28亿美元。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因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造成6种假药流入市场,被判死刑。
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被称为“河北第一秘”,因贪污受贿被判死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因受贿17亿多、贪污2000多万被判死刑。
清朝最著名的贪官之一,贪污了二亿多两白银,兼并了千百万顷土地,占据了几百处房产。
康熙晚年宠臣,因贪侈倾朝右,导致政风败坏。
康熙朝大臣,因簠簋不饬,货贿山积。
清朝官员,因肆无忌惮地贪污公款而被民谣讽刺。
清朝地方官员,因勒索下属和贪赃被判刑。
这些案例表明,贪污行为不仅限于个人,还涉及整个官僚体系,从高级官员到基层工作人员,均有可能成为贪污的参与者。这些贪腐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