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海外购房条件在加拿大有所放宽,主要调整包括:
工签持有者只要签证剩余有效期超过183天,并且未在加拿大购买过住宅物业,即可在加拿大购买住宅房地产。
之前有关在加拿大工作年限、报税记录的要求被废除。
划为民用(Residential)和混合用途(Mixed Use)的空地现在可以由非加拿大人购买,并且购买者可以用于任何目的,包括住宅开发。
海外买家控股的加拿大或各省上市企业,在用于开发目的的住宅购买方面不再受到限制。
非上市企业的购房限制有所调整,海外买家控股的定义从3%提升至10%。
过去五年中大部分时间在加拿大生活的留学生,也可以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加元的房屋。
政策不包括人口普查大都市地区(人口超过10万人的城市)以外的住房。
持有有效学签和工签的临时居民购房需要提交购房前五年的纳税证明,并在过去五年每年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244天。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