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管辖的金额标准如下:
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建议
案件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足300万元: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建议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建议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案件的管辖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