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 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享受婚假。具体规定如下: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职工选择休婚假的,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婚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职工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一次性休婚假,也可以分段休婚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休婚假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因此,职工在入职后,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可以享受婚假。建议职工在结婚前与用人单位确认相关婚假政策,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