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断交一年即失效。不同保险有不同失效时间,但失业保险断交一年即失效。
视为中断参保,会影响到相关保险待遇的享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在以下情况下失效:
超过60天未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断交一年。
建议在失业后尽快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以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