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注销应当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
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需携带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建议在办理户籍注销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