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担保法上的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有名合同: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名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名称的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单务合同:只有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有偿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需要支付对价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
无偿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不需要支付对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如买卖合同。
实践合同:合同成立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如保管合同。
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存在。
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存在的合同,如保证合同依附于主债权合同。
狭义合同:主要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如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等。
广义合同:包括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劳动合同等。
最狭义合同:狭义合同的一种,特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上述的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