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经营单位需向市旅游中心提交开展漂流项目的申请,并附上单位概况、经营情况、配套服务设施及景区规划情况等相关资料。市旅游中心会提出初审意见。
经营单位根据市旅游中心的初审意见,到乡镇和水利等部门申请河道审批。乡镇和水利部门会进行实地踏查,合格者予以审批,并提供批准证明等相关资料。
经营单位需依照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标准,由质监、食药监、卫生、公安、海事、安监、交通、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审批通过后,需到工商、税务机关注册登记。
开办乡村漂流娱乐场所的,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河道漂流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漂流工需通过安全培训并获得安全培训证,漂流工具也需检验合格并获得检验合格证。
建议:
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在申请过程中,与相关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重视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漂流活动的安全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