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查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财产。
扣押: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包括账款、存款等。
冻结: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
拍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其变现。
变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卖,以非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其变现。
划拨: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或其他资金划拨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责令履行义务: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债务、交付物品或完成特定行为。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适用于强占、滥占土地建房或租赁房屋变卖后的搬迁。
强制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恢复原状等。
罚款: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
限制高消费:禁止被执行人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信用惩戒:在征信系统记录被执行人失信情况,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搜查: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以查明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告悬赏:通过公告悬赏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或其财产。
拘留: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执行复议:当事人对执行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法,确保法律文书得到履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执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