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的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因此, 超过六个月的假期算作长期病假。
此外,关于长期病假的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也有详细规定: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疾病救济费。
建议员工在请病假时,了解并遵守企业的相关病假管理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