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清算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并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财产清算等。
清算组应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组成,并且需要依法履行职责。
清算结束后,企业需提交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以终结企业现存的法律关系。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可以通过举证公司没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程序违法、清算组未依法履行职责等方式来认定公司未依法清算。
清算义务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总结来说,企业依法清算的认定需要满足解散事由的合法出现、清算程序的合法性、清算报告的提交和注销手续的办理、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以及清算义务人的正确认定等方面。只有在这些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企业的清算行为才能被认定为依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