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该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法定最高刑而具体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因此,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具体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四个档次,且若超过二十年,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