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地税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包括“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等表格一式两份,以及发票领购本、作废发票、红冲发票等。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协议书及复印件,包括申报表、代开发票申请表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章和银行卡(用于刷开发票的税金)。
代开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申请表,用票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个人身份证明。
临时经营业务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收取款项的有效证明。
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其他根据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资料,并咨询当地地税局以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